央视记者被出租车收费340元,有人想起了滴滴顺风车没有?
本文事实部分综合人民网、凤凰网、澎湃新闻、今日长春等报道内容
根据报道,2018 年 10 月 11 日 20 时 35 分,央视记者徐某乘坐飞机到达长春,在机场乘坐出租车前往雪立方。到达目的地后司机使用假发票向徐某索要车费 189 元,徐某提出异议,后经协商同意支付 140 元,但徐某忘记之前已给 200 元,就又给 200 元,实际支付了 340 元。23 时 30 分,徐某拔打了投诉举报电话,并在微博上发文。我局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 8 点 30 分接到投诉举报单,随即展开调查。
准确的说,在11日的22时42分,记者已经将遭遇发布到了微博上。 10月12日当天,新文化报·ZAKER吉林记者联系上了该网友。据了解,该网友是央视体育频道记者徐莉,
根据记者提供的出租车收费单据,出租车车费的发票要价为188元,加上可能全国都有的燃油附加费1元(法萌君就是搞不懂,不是油的价格里面已经含税了,怎么还在到处收燃油附加税?),共计189元。经过徐记者跟司机协商,司机收了140元。
根据报道的徐记者行程位置,网上发布的记者路径网约车快车(出租车)价格,网约车收费为:123元,而法萌君用滴滴出行自己查了一下,价格为91.7元。新文化报·ZAKER吉林记者通过地图软件查询发现,从龙嘉机场打车到雪立方,总共约35公里路程,加上高速费,全部费用也不会超过80元。
事发以后,根据当地通报,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很是重视,“意海局长、亦鸣副局长、一鸣局长相继指示,从严从重、快查快处”。一番周折以后,“在公安局公交分局的配合下,找到涉事车辆和涉事驾驶员”,10月12日下午,执法人员与徐某取得联系,当面返回车费 340 元,记者对于行政管理机关的高效力赞。
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于12日21时许发布了《关于央视记者在机场乘坐出租车被索要高价一案的情况说明》,通报处理结果:涉事司机满国辉吊销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,五年内不得从事城市公共客运活动;责令涉事出租车所属出租公司立即进行整改;将司机使用假发票的行为移交税务机关进行处理。
看罢这则新闻,不知观者怎么想,反正法萌君是想到了滴滴顺风车。申明一下,本号不是任何网约车的托,但是网约车的经常用户。自从滴滴顺风车被封停以后,自感出行成本激增、出行不便。
留言区里,网友留言排行第一的是:如果不是央视记者,如果不是网上发声,当地是否会领导会如此重视,处理的如此迅速?再有就是:这是一两个出租车司机的偶发行为,还是普遍存在与行业的“潜规则”?处理一两个司机能转变整个行风?
试想一下,如果央视记者当时搭乘的是网约车的快车,或者是顺风车,是否会发生司机加价、拒载,使用假发票的情况?会出现管理部门大费周章才能找到司机?如果还有顺风车,徐记者的乘车成本应该不到40元。
三个月前,河南顺风车司机奸杀郑州空姐,滴滴出来道歉涉险过关;三个月后,浙江乐清姑娘又被司机奸杀,民众沸腾了,一顿乱棒及各个分管机关查究下,滴滴整改了快车、专车业务,封停了顺风车至今。广大民众是否由此在出行中,获得了安全高效的切身感受?
互联网+的繁荣,是中国近些年经济发展硕果之一,网约车运营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将资源整合,极大地提升了现有交通工具的利用率和效率,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,极大地方便人民生活。
任何互联网+企业只有不断扩大市场规模,才能实现资源的配置效率,才能实现盈利,这是互联网+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手段,也带来了一些盲目扩张的隐患,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。
但是,这些问题是不是就能成为彻底封杀这一便民利民新事物的充分理由?传统出租车与之相比,就更加安全高效?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传统行业如何升级服务、赢得民众,对新兴企业挥动反垄断的大棒,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?以什么标准来衡量?
央视记者的遭遇是个例吗?在当时人生地不熟的出租车内,她敢跟司机力争车费、假发票吗?
不知道那些借着两起姑娘滴滴遇害案件,高喊对“吃人”的滴滴彻底封杀的键盘侠们,是出于什么目的,也不知道他们平常出门是开自家车还是伸手就打出租车。以法萌君本人为例,去市区里某地,正规出租车19元,黑出租车17元,顺风车11元,这就是现实。
灭掉顺风车,究竟是谁在获益?在那些打不起、打不着、遇载客的出租车日子里,在乘坐公交、铁路耗不起时间的日子里,有没有人会怀念有顺风车的日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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